根据《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》(苏教财〔2020〕6号)文件要求,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,现将茅山校区(原值1,855,777.00元)拟报废固定资产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七天(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3日),详细清单见附件。
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反映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
联系人:诸晏 电话:18951849698
纪委办公室
联系人:李洁 电话:0511-87290705
2023年3月27日